学生服务

活动场地申请

1、相关规定

为规范我校各学院及学生组织(如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等)申请活动场地的申请流程,确保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我校对于活动场地的使用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如果学生组织或社团需要使用学校的场地来进行活动,根据活动的性质要先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通过的才能继续进行。

2、申请流程


3、审批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二、周三:16:00-18:00

地点:体育馆一层学生服务中心3号窗口

4、领取审批表时间及地点

时间:周五:10:00-12:00

地点:体育馆203团委办公室工位

5、注意事项

(1)如需在夏日广场用电,要在团委审批处填写用电申请单,并当场上交。

(2)中午用电时间:11:00-12:30,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学生午休。

(3)每学期四六级考试等全校大型考试过程中以及学期末最后一个月不得使用夏日广场举办商业活动。

(4)如有商业性质的宣传,需要在申请场地的时候上交赞助协议。

(5)如需借用桌椅等物品,需在申请场地时同时提交物品借用申请表,物品借用申请表也需有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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